公共秩序和文化遗产保护:在独联体(CIS)国家中实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私法统一协会公约
pages 63-77
ABSTRACT:

文章论述了关于实现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家政策的各种特点、各独联体(CIS)成员国参与国际法律协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私法统一协会)的特性、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原因导致迁移和目前位于现代俄罗斯境内的文化遗产的状态。作者主张文化财产状态的国际法监管应基于国家和国际法律手段的互动和互补,但是侧重于国际手段。在起草世界文化遗产分类标准,以将其与一般文化价值区分开来的过程中,以及在建立保护这些遗产的特殊制度性国际机制中,体现了国际法的主导作用。因此,文章对法规的统一、新国际契约的缔结、教育计划的实现以及对世界文化遗址提供法定保护提出了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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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the authors

Ihar Martynenka 副教授现任白俄罗斯格罗德诺州州立大学 (State University of Grodno) Yanka Kupala 民法与程序系的主讲人,目前是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 (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Monuments and Sites, ICOMOS) 下属白俄罗斯委员会的成员,还担任有关独联体国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国际与国内法律制度的国际项目主任。 他的研究方向涵盖: 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以及关于欧洲国家文化遗产保护法律的比较分析。 他有 24 年的法学领域从业经历,其间在检察官办公室任职 14 年。 他撰写了 210 篇科研文章,其中有 6 部著作已在 12 个国家出版。

电子邮件: martinenko@tut.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