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Phoenix)的短暂飞行:关于在投资仲裁中善意、滥用权利和合法性的若干观点
pages 183 - 207
ABSTRACT:

作为此稿件的出发点,文章考察了通用和互相交织的合法性、权利滥用和善意原则,这些原则在最近几年投资争端解决国际中心的判例法中已经不断重复出现。本文对这些原则的概念和应用进行了分析;这些原则已主要通过公共国际法进入到投资保护领域,并因此构成国际公共政策的一部分。因为善意原则源于公共国际法,文章考察了其基本概念。主要焦点是关于适用这些原则的ICSID(国际解决投资争端中心)判例法,并对第一起捷克ICSID案(菲尼克斯诉讼案)给予了特别关注,该案件在启动之时开始了有关ICSID下司法概念范围的讨论。文章讨论了该审理结论中值得商酌的方面,并为未来类似争端提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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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the authors

菲利普·切尔尼法学博士(*1982年)是捷克布拉格贝洛拉维科法律事务所的法律实习生,并在布拉格查尔斯大学法学院攻读国际法博士学位,他还于2010年在该校取得民法与教会法博士学位。他于2007年毕业于马萨里克大学(布尔诺)法学院,2006年完成了与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的交换生项目。兴趣领域: 仲裁与国际公法,尤其关注投资仲裁。